服務對象

設籍且居住於金門縣,依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到宅評估通過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且中度或重度失能者(以乘座輪椅者為優先服務對象):並以本縣縣民為優先。

  • 65歲以上身體功能失能者。
  • 65歲以上僅工具性日常生活量表IADL失能且獨居者。
  • 55歲以上身體功能失能之山地原住民。
  • 50歲以上至六十四歲身體功能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 49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

服務範圍

  • (一) 住家至醫療院所、日間照顧服務中心或長期照顧服務場所間交通接送,起點或訖點必須在本縣境內。
  • (二)以本縣金湖鎮及金沙鎮為主責區域。

服務時間

  • (一)自週一~週六每天上午8時(發車)至下午17時(到點)。
  • (二)若因天災等特殊狀況,經縣府發佈停止上班或上課時得停駛。
  • (三)國定假日休息。
  • (四)服務電話:082-333058 & 082-352468

乘客自付費用

依據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超過補助趟次後,使用者自付。

預約方式

  • (一)使用者姓名、地址、聯繫方式。
  • (二)預訂乘車日期、時間、事由、是否需要回程。
  • (三)專車陪同人員以一人為限。
  • (四)完成預約訂車,由服務人員通知後完成訂車。